关于2025年上半年药学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8 浏览次数:0次
各教研室、培养基地、全体导师、相关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
药学学科研究生预计毕业日期为2025年6月末,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评审、答辩等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提交论文。论文格式是学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作者的严谨性和对学术的尊重。学位论文格式是答辩、学位申请等环节的重要审查因素,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时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与印制要求》和《学位论文模板》(下载路径:研究生学院官网--材料下载--培养材料)。
(二)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各位导师应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不断提升学术道德修养,在研究生的课题设计、研究记录书写、学位论文撰写及格式审查等培养环节中做好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并对其负责。
(三)开展科研及撰写论文要恪守科研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存在学术不端,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位论文工作任务分工
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行导师工作单位负责制,由各教研室及培养基地统筹完成,相关工作及责任主体详见附件9。
三、学位论文提交资格
研究生须满足学位论文提交资格方可进行本次学位论文提交工作。学位论文提交资格审核由各导师、教研室及培养基地统筹完成,须切实做好论文提交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毕业环节。
(一)统招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完成培养方案中对不同学位类型研究生的教学实践(仅学术学位)、临床或专业实践(仅专业学位)、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等各项过程考核及要求。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此次满足申请学位基本年限要求的学员为2020级、2021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国家统考及基础课程考核,按照规定完成开题和中期考核方可提交学位论文。
四、工作程序安排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评审、答辩等工作程序如下:
(一)学位论文首次相似性检测及格式审查
1.论文相似性检测
(1)论文提交相似相检测时间安排
①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时间:2025年3月05日,18时前;
②博士学位论文提交时间:2025年3月26日,18时前。
(2)相似相检测论文提交要求
①论文提交为docx文件形式;
②论文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题名@导师;
③删除文章中的图片,保留图注;
注意:研究生应按照各教研室、培养基地要求,提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至所在各教研室、培养基地研究生管理处,由各教研室、培养基地统一提交至药学院。
如导师认定存在相似性问题,则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论文的修改,如两次修改后仍存在相似性问题,则建议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完善论文;如导师认定不存在学术不端及知识产权归属问题,须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认定书》(附件1),将签字后的扫描电子PDF版(以学号+姓名命名)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上传路径: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系统独立入口-毕业与学位-查重论文管理),进入论文格式审查阶段。
2. 论文格式审查
通过相似性检测后,研究生须按要求进行学位论文格式编辑。研究生导师应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格式。
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分别于2025年3月12日18时前和4月3日18时前在审查系统内提交格式审查论文,下载格式审查报告,并由导师审核签字,签字版格式审查报告需在申请答辩时提交。格式审查不通过的研究生将不得进行下一步论文工作。
(二)学位论文评审
按照《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要求,全体2025届拟毕业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应参加双隐名评审,即双盲审查。
1. 论文要求
本年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提交时间分别为2025年3月18日和4月9日18时前。
2. 论文提交要求
(1)全体研究生须将论文封皮、致谢、个人简介等写有本人、导师、所属培养单位和学校的信息全部删除。
(2)论文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数据和图表,为展现更直观的结果,如有必要的,可与导师确认论文内图片的格式类型。图片需要彩图才能达到效果的,纸质版应提交彩图。
(3)电子版论文应以docx文件形式提交。
(4)导师应慎重审核论文,同意进行论文评审后方可提交。
(5)各教研室、培养基地应切实做好导师知情同意工作,避免引起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及答辩后修改
1. 论文答辩的组织要求
论文答辩工作可由导师、教研室、培养基地组织,应在6月1日前完成,答辩前须进行公开预答辩。
2.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研究生
① 统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硕士生导师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1人是河北医科大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②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河北医科大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③ 答辩委员的专业方向应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答辩委员会推荐产生,建议为博士生导师。
(2)博士研究生
① 统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2人是河北医科大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博士生导师。
②答辩委员的专业方向应与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答辩委员会推荐产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可作为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2名,由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应提前准备各项答辩相关材料,并对答辩过程中专家的提问及研究生的回答做详细文字记录、对答辩会留存图像(照片)记录以备查,认真协助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决议》,并做好材料收集汇总等组织工作。
(4)为促进各学科的交流、合作和建设,提高博士学位授予质量,确保学位论文评判标准的统一性,鼓励有条件教研室、培养基地集中组织博士研究生(含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5)论文答辩形式:现场答辩。
3. 答辩前准备程序
(1)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由各教研室、培养基地按照各项程序进行。学生完成论文工作后,应提出答辩申请,导师审查同意后,导师所在教研室、培养基地对研究生的申请资格、课程学习(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课程总学分)、论文研究工作原始记录及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审查。
(2)答辩申请者需提前一周向药学院提交《答辩申请书》及《论文格式审查报告》,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阅,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
(3)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及答辩事宜,由各教研室、培养基地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者除外。答辩前应在药学院网站或张贴海报公告答辩日程。
(4)由于对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对学位论文要求的不同,答辩组织工作中,应要求答辩学生于论文宣读前声明是何种学位类型,以便答辩委员会专家根据相应要求进行评审。
(5)答辩申请者在向答辩委员会专家提供学位论文同时,需提供研究记录本、盲审专家意见(可为复印件)及修改说明,供答辩委员会审查。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导师应提前做好答辩表决票的印制工作,研究生答辩表决票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材料下载-培养材料”中下载。
4. 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答辩委员会应当按照《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答辩,就答辩申请者是否通过答辩形成决议并当场宣布。答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视为答辩通过。
凡违反答辩有关规定者,视为无效答辩。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5. 随机抽取论文集中公开答辩
(1)抽取范围
研究生学院将从2025届全体研究生中随机抽取2%学位论文进行集中公开答辩。
(2)集中公开答辩的组织
研究生学院将统一安排抽取论文进行集中公开答辩,参加答辩人员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6. 答辩后论文修改
研究生要详细记录各位专家的提问,并与答辩秘书核对。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与导师进行认真磋商、研究并对学位论文认真修改。如发现研究生擅自修改、简化专家提问,将严肃处理。研究生完成的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需经导师审核合格并签字后方可提交。于6月3日前将修改无误的纸质论文(含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承诺书及独创性声明等;学位论文正文部分需正反面打印;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是否彩打图片)和相关材料以教研室、培养基地为单位一并提交药学院。
答辩后论文修改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所提交的修改后论文将接受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随机抽检。请各位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最终电子版论文提交
1. 最终版电子论文上传时间:2025年6月1日-8日。
2. 上传路径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点击左侧工具栏“毕业与学位”中的“最终版论文上传”按钮,按照上传要求和页面提示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
3. 注意事项
(1)上传的最终版学位论文应为“docx”和“pdf”两种格式,请研究生按论文撰写要求调整好格式后上传,上传后能完整下载则表示上传成功。
(2)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应包含知识产权承诺和独创性声明原件的扫描件,知识产权承诺和独创性声明中,研究生本人及导师须使用黑色签字笔签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盖章;请研究生务必将最终版论文内容和格式审查无误后再行上传,且必须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论文的一致性。
4. 最终版论文无论纸质版还是电子版,均为提交国家图书馆和全网公开所用,电子最终版论文无需管理端更改提交状态。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可在提交最终版论文时间节点内自行上传覆盖,以上传截止日期内最后上传的版本为准。
(五)最终版论文末次相似性检测
研究生学位论文经过论文评阅、预答辩与答辩、答辩后修改等流程后,学位论文会遵循专家的意见进行修订。为切实保证论文质量,杜绝学术不端,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最终版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检测结果中如发现涉嫌学术不端问题者,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认定;如认定为学术不端的,须延期一年进行论文调整。
(六)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办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公开”管理分为涉密论文和暂不公开论文两种管理方式。
1. 涉密论文申请及要求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涉密论文应在开题阶段提出申请,学位论文提交和答辩工作整体环节均应保密开展根据教育部和省级相关部门对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要求,涉密论文必抽检,请涉及到的研究生务必与导师详细说明政策。
2. 暂不公开论文
暂不公开论文应为未达到涉密申请要求,但因需要尚不能公开的学位论文类型,一般情况下,暂不公开时限为2年。
(1)申请时间:2025年5月28日,18时前。
(2)申请程序
① 申请人应在申请时间内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本人、导师签字提交至导师所在教研室、培养基地。
②各教研室、培养基地须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数据,于5月28日前将《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19601722@hebmu.edu.cn。
(3)2025年6月预计获毕业证、但尚不能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应全部按照暂不公开论文类型提交申请。
五、答辩工作后材料提交
研究生答辩后,应按要求及时向所属教研室、培养基地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附件6)。各教研室、培养基地应审查并按学号顺序汇总材料,并于6月10日前将申请学位相关材料报送药学院。
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一)2025年拟申请学位的统招硕士、博士(不包括已毕业未授学位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在职硕士需在完成答辩后需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路径: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端)-系统独立入口-毕业与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因涉及学位信息上报至国家,请学位申请者认真填写核对,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见学位授予数据填写指南(附件7)。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在完成答辩后还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点击学位申请-填写规培,医师证书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此步骤只需专业学位硕士填写,等待学校端操作后再进行下一步)-填报论文信息(学术学位硕士从此步骤开始填写)-填写编辑论文-红色星号表标记项目全部填好(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电子版论文,指导教师姓名,论文类型,选题来源,电子版论文HASH值)-保存。此步骤为学位数据上报的重要环节,请在职硕士认真填写,按时完成。
(三)在职硕士在提交完最终版纸质材料均需要采集学位证照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统招已毕业博士研究生提交申请学位材料的通知预计于5月下旬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授予版块通知。
七、其他
(一)本年度论文提交和答辩工作程序繁多,为便于研究生、导师和各教研室、培养基地更好的掌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药学院制作了工作清单时间表(附件8)以供使用。
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结果认定书》.doc
附件4:《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不公开申请表》.doc